谷正文回忆吴石细节

新闻动态

你的位置:体彩竞彩官网下载手机版 > 新闻动态 > 谷正文回忆吴石细节


谷正文回忆吴石细节

发布日期:2025-11-23 10:35    点击次数:71

一九五零年二月二十七号的深夜,台北新生南路那边气氛不对了,保密局的人拿着一张**“吴石、朱枫交通图”**,分了四路就摸进去了,带头的是侦防组组长谷正文,他手里那张逮捕令是台北卫戍司令部发的,编号是“(39)捕字第○一三号”,事由写得很直接,涉嫌通敌,档案里说,谷正文拿到那张图纸,也就是行动前一个钟头的事,他之前跟吴石根本没见过面。

吴石人被押到西宁南路的保密局招待所,凌晨一点四十就开始第一次问话,那份笔录现在还躺在“国史馆”的《吴石案》卷B面,纸上就三行字,姓名,年龄,籍贯,可到了“犯罪事实”那一栏,吴石就是不签字,谷正文后来在他那本《白色恐怖秘密档案》回忆录里也认了,他确实提到了**“家属安全”这几个字,但他又强调“并未对王碧奎女士动刑”**,这个说法跟一九五零年三月《中央日报》上那条“吴石妻王碧奎移送军法局”的短消息能对上,报纸上只说“侦讯中”,没提什么伤痕。

图片

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

三月二号,保密局就把吴石转到了广州街的陆军招待所,跟朱枫、陈宝仓关在一个院子里,但是隔离开的,检方手里的核心证据,根据《国防部军法局审判记录》来看,主要就三样,一个是吴石亲手批的**“东南军政长官公署作战要图副本”,一个是吴石副官聂曦的供词,指认说是“长官亲口嘱转交上海来人”,还有一个是在吴家搜出来的,没烧干净的“海东青计划”**手抄摘要,这三样东西都附在判决书正本后面,一九五零年五月十号就装订成册了,现在放在台北的“档案管理局”。

谷正文在他的回忆录里,只承认自己负责“前期侦察与逮捕”,军法审判的事他不认,但判决书上写着,他作为“证人”出过一次庭,就是说明了一下逮捕的经过,没对情报内容说什么,五月三十号,军法局合议庭就用**“连续泄露军机”**的罪名,判了吴石、陈宝仓、朱枫、聂曦四个人死刑,判决书的字号是“(39)审字第三七号”,六月十号一大早,四个人就被宪兵第十九团押去了马场町,行刑记录上写着,枪决是上午七点整完成的,监刑官是军法局的上校审判官蒋士云。

外面传的那些“吴石临刑求饶”或者“谷正文递烟”的细节,官方记录里一个字都找不到,谷正文自己晚年接受口述采访时承认,他那天确实在场,但是**“站在五十公尺外土堤”,他还说“吴石未发一言”**,这段口述收在两千年台北的《传记文学》里,编辑还特地注明,这只是个人回忆,跟官方记录可能不一样,吴石的遗体后来由台北市政府葬在了六张犁公墓,编号37,起初连个碑都没有,到一九五一年才补立了一块石碑,现在那个地方成了“白色恐怖纪念园区”的一部分。

图片

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

图片

打开今日头条查看图片详情

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

Powered by 体彩竞彩官网下载手机版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Powered by365建站 © 2013-2024